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程序及表决办法

2015-05-21

 

 
 
一、答辩时间要求:每位学员答辩不低于45分钟。
1)汇报时间:硕士,2530分钟。
2)评委提问及研究生回答问题时间:硕士,2025分钟。
二、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程序
(1)答辩委员会主任宣布答辩开始,宣布答辩委员会组成和秘书名单;
(2)研究生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。评阅专家要求修改后答辩的论文,由研究生在答辩前陈述修改情况。
(3)答辩委员会成员、参加答辩会议人员提出问题,答辩委员会主任宣读评阅人质询提出的问题,研究生回答问题;
(4)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,答辩委员会经过充分讨论后写出答辩委员会决议,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;
(5)主任向研究生宣布答辩决议,研究生致谢词,主任宣布答辩结束。答辩过程中,秘书要做好记录工作。
二、硕士学位论文表决办法
答辩委员会根据研究生课程学习及学位论文答辩情况,就是否同意答辩通过、是否同意毕业作出决议,决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。经全体答辩委员会二分之一以上(5名成员,须3名)同意方算通过,决议由答辩委员会成员签字才能生效。
根据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,就是否同意授予硕士学位作出推荐,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。经全体答辩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(5名成员须4名)同意方算通过,由答辩委员会成员签字才能生效。